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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报案,给了受案回执,但是我现在搬走了,案子会被移交吗?案子是需要追究责任的那种。 我在北京报案,给了受案回执,但是我现在搬走了,案子会被移交吗?案子是需要追究责任的那种。 。。

刑事案件
2023-03-13 22:51:2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刑事案件,在哪里都可以报警,公安部门都应该受理,你已经在北京报案,警方也受理一般不会因为你搬家的原因移送。如果案件不受地域限制你可以在新家报案,如果受地狱控制,北京就是违法地,新家公安部门处理就会有地域限制,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情况。
  •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涉及到集团犯罪,要看主要的侦办机关,没有特别情况下,立案机关就是办案机关。
  • 你报警的案件不会移交,追究那种责任是以触犯了什么法律为依据。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会!
  • 案件移交是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案件移交,法律术语之一,是指受理案件的部门对不属本部门管辖的案件,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的行为。只要是公诉案件,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必须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 具体是什么案情呢
  • 案件移送的规定有: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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