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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否免个税

劳动纠纷
2023-03-11 18:00: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定范围,是需要缴纳个税的。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按照综合所得来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经济补偿金不扣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济补偿金不属于上述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所以不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表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
    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值税的免税规定,只是免除纳税人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中仍然是含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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