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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领养小孩,需什么条件

婚姻家庭
2023-03-23 15:19: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 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 领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是双方自愿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领养小孩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材料
    领养小孩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收养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领养小孩需要以下条件:
    (一)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二)年满三十周岁。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四)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五)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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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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