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结婚期间我丈夫买了一块地(期限为50年),是用他自己的名义与他哥哥的名义买的,请问这片土地我就持有所有权吗?其实他哥哥只是挂名,对该片土地没有做出任何投资。
04年我丈夫用这块土地自建了一座厂房,现在厂房出租,租金是每年6万,丈夫与我提出离婚,我该怎样分割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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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分割?是夫妻之间写一份协议说明我占有一半的房产就可以还是要到相关部分办理这些手续呢?盼您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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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哥哥已侵犯到你一半的权益,望及早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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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你不享有所有权,但你享有同你丈夫同等的50年土地的使用权;
租金也属夫妻共同财产,你有分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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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有财产.周兴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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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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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同意离婚,则在离婚时应该分割此财产。至于分割方式可能要进行竞价或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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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