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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3-03-10 19:04: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如下:
    1、无子女,收养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生育子女,或者能够生育而不愿生育子女,或者生育子女已死亡;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身体能力条件、教育能力条件,也就是说收养人有实际履行作为被收养人父母的义务与责任的能力,能满足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岁。限制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接近于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的年龄差距,有利于培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感情,稳定家庭关系
    哪些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1、被收养人满足要求;2、送养人满足要求;3、收养人满足要求;4、收养收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以及送养人和收养人之间要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公民如果要办理送养、收养手续,应当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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