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银行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能不能私自把钱转掉的.具体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以前工作的医院在1月27号打入一笔奖金5240元,(我已经在9月份辞职)打到我的帐上的,可是在前几天却被告知这笔钱是银行打错了帐号不是给我的,就在前天这笔钱无故又被转掉了.我觉得银行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不管这笔钱最终是谁的,银行打错也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应该向我告知,然后再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把钱返还.而银行在犯了错误的情况下又私自转钱,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吗?因为以前曾在杭州听到过这样的案例,也是类似情况,结果当事人就把那银行告上了法庭.我觉得这个合作银行应该向我道歉.他们应该有告知的义务.麻烦您帮忙分析一下好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