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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继承
2023-03-09 08:28: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
    1、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生前留下的合法财产,而不能他人的财产;
    3、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4、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遗嘱的类型效力是:遗嘱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依法订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能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生效。且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内容如果发生抵触,应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优先顺序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遗嘱的效力有:
    1、有效。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2、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等;
    3、效力待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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