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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离家出走六年了,我想离婚家产怎么分

婚姻家庭
2023-03-09 10:18:49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情况财产分割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先了解双方经济状况
  • 你好,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先协商解决
  • 你好。离家出走六年可以申请离婚的
  • 您好,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
  • 您好,您和对方还能联系上吗
  • 您好请问是准备起诉离婚吗?
  • 你好,那现在能联系上吗
  • 离婚财产分割范围主要包括这些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没有明确赠与一方或者由一方继承的财产;
    5、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都有以下这些财产要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分割的是如下的财产:
    1、男女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个人财产;
    2、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后,离婚前,依法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可在报警失踪人口二年后,凭报警回执或失踪人口证明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法院起诉离婚处理的
  • 您好,直接离婚的话法官一般不会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先申请对方宣告失踪
  • 能否联系?有什么财产可以分割
  • 夫妻婚内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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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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