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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你好:还是我爷爷的事。 我爷爷去法庭告了我爸妈,要每年付给他赡养费2000元,药费500元。经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原告李早生,要求儿子李立章每年付给赡养费2000元,药费500元。经法庭调解达成如下协议:李立章第年付给父亲李早生人民币2000元。当时说好的是给了钱后自此他的生老病死从不用我们管,我们才能给这么多钱的。 和以前一样,这是有背景的,是有人唆使的。 但就在秋收前,爷爷忽然中风,躺在别人家的炕上不动了,于是那个背后唆使的人(亲戚)却不管了,来找我们,我只好雇车把爷爷拉去医院治疗。事后爷爷好了,又经人唆使,说是我们为了不给他的赡养费才这样为他治疗的。怎么也不在家里,要走。我们只好把他送回老家,那里有他的侄子,说要养老人。可到了那里,却不顾我们是否同意把爷爷送去医院,回来拿了一把帐单,说是我爷爷花的。要我们付钱。不给不行。我妈只好给了,共700元。我妈要爷爷回家,爷爷不肯,只好留在那里。(因为他的侄欠他的钱,想留隹我爷爷,再说我爷爷也有一笔钱在背后唆使的那个人手中)。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我爷爷和他的侄子又来到了我家,是来向那个唆使我爷爷的人要钱来的,并且又带来了一堆账单,要说是爷爷病治的钱,医院开的,要我家还他。过了几天,那个唆使我爷的人不给拿出替我爷“保存”的钱,于是我爷的侄子就走了。现在我爷爷留在他的妹妹(也就是唆使他一次又一次告我家的人)家中,不回我家,说我家会把他毒死,其实是为了不给我爷的钱,怕我爷回家向我们说他有一笔钱在她家中。并且现在又唆使我爷爷再次告我家,说原来经法庭调解的协议上没有说不给医药费,除了每年给2000元的费用外,应当还要给即时医药费。也就是说,我爷爷在谁家有病了,无论开多少医药费都由我家承担。此外,还有路费,协议上没说不给路费。 而事实上,他们开的药单是真是假谁知道,以后又有病了,到医院花一千元他当然有办法说是五千的。再者当初法庭立协议时是本着每年2000元,其他任何费用都包括在内的说法的。要不,每年2000元的赡养费,没有在协议上列出的我家就要付,那就多了,如:路费,药费,衣帽费,吃粮费,保险费。。。。。。那就无穷无尽了。 我爷爷要告的是:1,要我家给他的侄子替他“治病”的费用一千元;他侄子送他回来的路费一千元。2,说我家在他有病期间把的两万元偷走了。3,再立一个协议, 以后有病在别人家用多少费用,我家要承担多少。 律师大人,我想问:我家只是一个种地的,能拿出每年二千元的费用己经咬了大牙了,在村里也是为数不多的。如果我家还要承担协议中没有说的费用外,那么赡养费二千元又算什么呢?1我家应该出这份额外的钱(药费,路费)吗?2以后在别人家病了别人拿来帐单我家有必要付吗?3协议上没有说的费用有必要付吗?

其它综合
2006-02-17 10:34: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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