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几点 :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人们在生活中应该遵守的公共秩序和共同标准;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也就是鄙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