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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补缴社保,我是20开始缴的,08年入公司,我要是补缴五六年的,可以从08年开始补这几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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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20:01: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具体请让你公司人力与社保中心沟通,但补缴的基数是按补缴时上一年的标准,也就是说08年基数低的时候,公司个人都低,现在补的部分可与单位沟通协商怎么分担。
  • 你好,各个地方政策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可以补交社保
  • 需要确认劳动关系进行补缴。
  • 法律分析:社保补缴是补缴过去一段时间的年限,但是补缴的费用是计算在补缴的当年的。所以打明细的时候可能会显示不出来,但是可以查看缴纳社保的总月数,再者,如果查询不到补缴的社保信息,也可以去问下公司的人事,让人事去问下社保局。一般情况下补缴一到两个月后,是可以查询到的。如果是个人补缴的话,就自己去社保中心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公民补缴社保一般是合算的,一般来说补缴社保需要看个人的需要,如果有用工单位,补缴的话相对划算,因为用工单位在之后需要负担大部分的社保费用。如果没有用工单位,属于自由职业的话,那么是否补缴,则看之前交过的年限,如果年限较长,补缴则比较划算。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乘以(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乘以缴费比例乘以补缴系数;
    3、根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上年度社保按补缴当时的基数补缴。社保一般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但是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无年限限制,无论多久都可以补缴。补缴社保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险缴纳的缴费标准,根据基数与系数核定缴纳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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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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