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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 暂缓执行期间怀孕生子了,现在要执行我在哺乳期,还拘留吗

行政纠纷
2023-02-28 08:28: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暂缓执行期间怀孕了,不再执行拘留。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暂缓执行的。如果怀孕女性违反相关法律本应被行政拘留的,可以不执行拘留,因此怀孕女性不存在暂缓行政拘留一说。暂缓行政拘留有特定的条件,被获准暂缓行政拘留的人员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一般都要拘留的,但是最终是否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则不会拘留。如果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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