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庞律师,为了方便描述,我下面用字母来代替相关人物。 大概30年前,家住北方农村的男主A与女B结婚,生下B1,B2 两个儿子,之后去村委会批了一块地准备重新建房子,在那张批地的相关材料上写了A,B,B1,B2 四个人的名字。在批了地,但是还没开始建房子的这段时间内男A又看上了女C,开始和C谈恋爱,后面开始和女B闹离婚并且顺利离婚,将2个儿子B1,B2分别判给男女双方抚养到成人为止。 然后女C也同意了男A将他的儿子抚养到成人之后就不管了,并且C也对A说你把房子建好就结婚,在这段时间他们基本已经同居,后面建好房子顺利结婚,并且生下一个儿子C1,一直到今天都没有办理房产证,女C也没太当回事。 30年后的今天,男A病危,A说这个房子是他的婚前私人财产,房子的大部分要分给B,B1,B2 这3个人(证据就是30年前那张批地的材料,上面只有4个人名字,没有后来的母子2人名字),另外剩下的分给C,C1这2人,但是C不同意,说这是结婚30年的共同财产,不可能给B,B1,B2分,只能给C,C1。 现在女C每天以泪洗面,请问这个 房子到底怎么分?男A的说法是否合理?

婚姻家庭
2023-02-28 14:11: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