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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院方手术切除没有切除到病灶位,导致患者需要二次手术,

医疗纠纷
2023-03-11 11:30:3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们擅长医疗纠纷案件,尽早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在委托我们介入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否则很难搜集到客观真实的证据。 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医疗事故是需要鉴定的,这里面牵涉到很多专业的东西,所以要尽快,时间托的久了很证据没有了,对官司不利的,我们也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你们拿到赔偿,
  • 二次手术不代表构成医疗事故,建议与医院积极协商,如协商不成找专业人员
  • 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是医院过错导致可以起诉医院赔偿。
  • 这个也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具体需要鉴定才能确定。
  • 建议及时申请医疗事故或过错鉴定
  • 法律分析:分情况来看,一是二次手术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这时我们有权请求医院承担二次手术的手术费;二是医院在医疗事故中并没有过错,二次手术有当事人自己造成的,那么医院不承担手术费。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中需要二次手术,这时的手术费有谁承担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一是二次手术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这时我们有权请求医院承担二次手术的手术费;二是医院在医疗事故中并没有过错,二次手术有当事人自己造成的,那么医院不承担手术费。如果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要看二次手术是怎么引起的:如与院方医疗过程有关系,院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是当事人自己的原因导致手术效果不理想的,术后恢复缓慢的,则与院方无关。如果认为是医院的责任导致二次手术是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如果医院拒绝可以去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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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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