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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打的欠条,但欠条有问题一年以内我又没起诉,现在四年多了还可以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23-02-17 10:55:5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主要看欠条上是否写明什么时候还,如没有注明,则可以随时要求其偿还。如写明了一年之内偿还,这四年时间又从未向其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已过。
  • 你好,你们约定的还款时间是多少呢?对方过多久都可以起诉,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或者提醒诉讼时效的抗辩,当事人要自己抗辩
    追问:约定还款时候过去三年对方才起诉有效吗?
  • 需要看欠条具体有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没有约定可以起诉,
  • 你好这个只能再去争取的。
  • 你好你的问题可以为您解答
  • 你好,是可以协助起诉的
  • 欠条是你们双方共同签订的,如果没有无效情形,一直都是有效的。但是有效不代表你能通过诉讼拿回欠款。还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欠条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日期开始往后三年,属于诉讼时效期限,如果这三年内你未向对方要钱,则该欠款因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可以主张时效抗辩,不还钱。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起诉讼,则需要你证明你十二年来,不断的请求对方支付欠款,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延长至今。
    第二种情况:如果欠条没有还款期限,则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同样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从你向对方提出的还款日期开始,诉讼时效也开始计算了。如果你要求的还款日期过了三年你未起诉,对方同样可以主张时效抗辩。
  • 要起诉他人欠债不还,需要由债权人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且债权人起诉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他人对个人债务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债权人需要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你好,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 -涉及多少金额呢?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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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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