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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临时工。我上班两天无缘无故,被开除。他们不给我发钱,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2-17 09:02: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但应当支付工资。
  •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一下
  • 辞职后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则劳动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辞职后单位不给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或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临时工被开除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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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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