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补办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照片、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补发,还应该提交定居国外证明和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3、如果护照在境外遗失,除过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境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或回国证明等回国证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