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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腿被落物把腿骨砸断,事后赔偿问题和养伤期间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23-02-15 17:19: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属于工伤 要根据工伤伤残鉴定级别 和月工资 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 工地工伤腿断赔偿标准要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而定。职工需要在治疗终结以及病情稳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从而确定伤残的等级、护理的等级以及停工留薪期以后,才能根据工伤职工的工伤前的平均工资或者是所在地区上一个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等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在工地上受伤骨折的,赔偿标准为: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人在工地发生事故后,如你作为承包商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以企业、个体户形式与公司签约或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在工地工作期间因工负伤(非本人故意、非他人侵害),由发包方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工伤,接下来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人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人基本康复后达到伤残等级的,有一类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与工人解除劳动关系后伤残补助金)。若该工人未能参加工伤保险,则有发包方按规定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待遇。至于包工头是否承担赔偿问题,就要看包工头与发包方(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而定。工伤保险,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用工单位为与其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参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可按规定申请认定工伤,待职工病情基本稳定后,方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与工作单位是否签的了劳动合同
  • 工伤认定做了没有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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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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