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于去年12月因车祸意外死亡,妻子获得死亡赔偿金11万5千元(其中包括丧葬8千元,6千元车旅费),我与妻子有一子(现念初中),妻子父母健在(安徽萧县人属农村)(除妻子外现有2子1女均以成家,有赡养老人的能力,我与儿子在城市居住(儿子由我抚养),本人无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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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你的岳父母不主张可以不给,因为他们都有生活来源,有人赡养,你可以适当给予按月计算,看看他们的年龄情况给予一部分,因为孩子的将来用钱的地方更多,所以不打官司不用分那么清楚,而且你的钱是不是也不是按照法律规定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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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