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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医疗事故,卫健委出什么手续

保险纠纷
2023-02-10 20:46: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有:
    1、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医疗事故有以下的4个处理流程: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要书面申请;2、当事人从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的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当事人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受理;4、卫生行政部门从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起的10天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鉴定申请书;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
    7、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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