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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我通过深圳一家中介公司和业主签订了购房居间合同,并交了2万订金。合同写明1月6日前卖方要办好赎楼手续,买方要在交订金后10日内将首期款放入银行托管。1月4日业主和中介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去办理赎楼手续,但据业主说担保公司的某些做法让他难以接受,所以他收回了之前和担保公司签好的委托书。之后一直没再去办理卖方应办的手续,我们叫中介公司去催业主,业主态度强硬,还写了一份他完全不用承担任何风险的条款让我们签,否则就不办手续。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办理手续。按照居间合同规定,业主除了退给我们订金外,还要双倍赔偿订金。在我们催中介公司的过程中,我们也保留了相应的短信,文件作为证据。

经济相关
2006-02-11 15:04: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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