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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书的申请事项怎么填

债权债务
2023-02-08 17:45: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一般是按照判决结论,再加上执行费的承担要求
  • 你好,如果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 再加上执行费的承担要求
  • 申请执行书请求事项: 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现依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 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
    2、生效的法律文书;
    3、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受理;
    3、申请复议;
    4、通知被执行人;
    5、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执行材料主要有: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7.法院要求的其它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自己已经申请过了吗?在哪个法院申请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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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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