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1、赡养协议可以撤销。受赠人拒绝赡养,老人可以撤销
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赡养老人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赡养老人应该遵循的原则如下: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
房屋租赁权和
居住权受法律保护;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