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应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