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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女方户口,但是跟父亲生活,离婚后女方要求转回户口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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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 16:31:4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子女是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的,是可以转的。
  • 你好,离婚后,小孩的户口一般是跟随直接抚养的一方。
  • 你好,到户口所在的的公安部门办理即可
  • 需要迁入户口,公安机关开具准迁证明。
  • 你好!这个是可以进行变更 的。
  • 是可以的,协商处理即可

  • 离婚后女方户口是能迁回原籍的。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如果孩子判给女方,户口是需要转给女方的
  • 可以转的你是什么时候需要的,可以帮您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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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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