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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冤枉,说我是精神病,去派出所报案,警察强迫性把我送去精神病医院,住院快4个月,我想去辽宁省沈阳市精神病医院作鉴定,不知道能给鉴定吗

劳动纠纷
2023-02-06 08:43: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所谓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是指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确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的精神状态的申请,或者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时起,到得出鉴定结论时为止的期 间。所谓不计入办案期限,是指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如对被害人作精神病鉴定,对被害人作伤情鉴定的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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