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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工作的地方是一个制药厂,然后说是干不够一个礼拜不给工资,干够一个礼拜才给,然后这一个礼拜他们还故意整得很累,上下班时间不固定,群里随时通知,随时去第一天他就干了10多个小时,第二天下午5点上班,凌晨3点才下班,第三天是下午5点到12点第四天又要第二天7点就上班,将近6点就要起床,说是倒班。而且在公司期间他还受伤了,手指关节处将近一个指甲盖那么大块肉被掀起来了,但是不是工作的时候,是上班前换衣服在更衣室被柜子整的,这个如果仲裁的话具体流程是什么,能不能成功,大概要多久,手上的伤到底算不算工伤

劳动纠纷
2023-02-06 10:43: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工地上干活受伤后,工地受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工伤或者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和医疗费用的单据、病例等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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