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应为:1、
法定继承时,儿女一般应均等;2、
遗嘱继承时,可以根据
被继承人意愿分配遗产。在无遗嘱的法定
继承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男女
继承权平等,二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有困难的儿女应予以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