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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2年元旦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右腿小腿中下三分之一位置粉碎性骨折。由于第一次外固定手术失败,现医院要求进行二次手术固定,当时交警判的是同等责任,由于对方有交强险可以垫付18000元,剩下的要我跟车主一人一半,现在车主说不管他的事,保险公司现在也不理。医院又催着赶紧手术。

交通事故
2023-02-01 14:32:04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可走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律师联系了解情况,及为你解答。
  • 你好,可以尝试向有关部门申请医疗救助金。
  • 您好,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 你好!可以起诉车主要求垫付医药费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索赔
  • 根据你的情况具体分析一下
  • 你好!你可以先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车祸骨折的赔偿分别在治疗中与治疗后进行商谈,治疗中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超过保险赔偿限额,可以向肇事者索赔。治疗完毕后15日内,要求处理该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伤残鉴定介绍信,鉴定结论出来后再向肇事者索赔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没有呢
  • 你好,如果车主说不管他的事,保险公司现在也不理可以起诉车主
  •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你好,如果对方不支付医疗费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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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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