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老伯因感激保姆张某多年来对自己的精心照料,
给 不顾其儿子小贾的反对,将自己拥有的一套
房产赠与张某,并办理了公证,但未办理产
返 权过户手续。不久,为阻止保姆张某拿到房
产,小贾从家中偷出相关证件,将该套房以80万元的市场价卖给了李某,并协助他办理了过户手续。
请问最后房子归谁呢?是李某吗
-
有。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是权利。贾老伯拥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有权利依照自己意愿作出处分,赠与张某。
该套房产所有权归李某。房屋作为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李某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己办理了该套房产的过户手续,取得其所有权。
-
如果李某明知,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小贾本人并不是产权人,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你们可以聘请律师,收集资料,向人民法院起诉买卖合同无效,恢复原状。
-
你好,赠送的房产需要完成过户手续才算完成,受赠人才完整的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
如果赠与了没做房产登记还是可以收回来
-
你好!有公证可以按照公证为准的。
-
你好啊,房产过户手续完善就成立g
-
双方有具体争议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你好,这个情况主要还是要看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谁呀?
-
保姆可以起诉追回房子的
-
你好,这种情况就是房产双方都有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