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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离婚的!老公在外面借的外债我不知道!离婚的时候我要还吗?

婚姻家庭
2023-02-01 16:54: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知情,也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你也没表示过要共同偿还,有可能认定为你老公个人债务,不需要你偿还
  • 离婚关于债务法律的规定如下: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由债务人自行清偿。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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