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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2年底进入上海一公司重庆分公司工作,2003年公司老总已我在公司职位非常重要为理由,扣除我每月一部分工资作为风险金,到2004年3月我辞职为止,共计7150元.而那时只退还我风险金5000元,还剩2150元.从3月到现在因为工作繁忙一直没有时间去退,而以前的老总已经更换,现在的老总是以前的财务总监,对此事也了如指掌.

交通事故
2006-02-08 22:08: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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