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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南方不想离婚

婚姻家庭
2023-02-02 12:18:4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单方面可以起诉离婚。准备好起诉状三份、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等,就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状有固定的格式,管辖法院需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确定,证据材料需要能够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交纳诉讼费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过传票告知双方。开庭前后会有调解,如调解成功法院出调解书,如调解不成,法院会出判决书。可以委托我代理离婚诉讼。
  • 可以现行诉讼,第一次不判离的可能性大
  • 一方不同意的,只能起诉要求离婚。
  • 协商不了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离婚协商解决不了的起诉
  • 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 一、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要怎么办离婚手续
    1、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离婚手续的办理需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要先准备离婚协议,并共同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冷静期,即可依法领取离婚证;
    (2)但如果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法院应依法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不和是怎么认定的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 你好,双方离婚事由是什么?是否分居,是否诉讼离婚过
  • 你好,那这种情况只能起诉离婚了,你可以委托律师
  • 您好,建议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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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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