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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冷静期过了超时没办理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1-31 12:40:1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重新向民政局申请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 双方可以前往办理离婚手续,拿离婚证
  • 只能重新申请,或者起诉离婚
  • 你好,需要重新申请办理
  • 【回答与建议】
    您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后30天为离婚冷静期,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应当在30天内申请发给离婚证。您双方已经经过40多天,应当尽快预约,申请发给离婚证,超过时间的话将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建议您好好和对方沟通,如果对方不配合,您可以起诉离婚。
    1.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分析与法条引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能需要重新申请,具体问一下民政局
  • 冷静期过了还能办理离婚证。根据法律规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确实需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申请领取离婚证。离婚是依申请的行为,在婚姻当事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主动干预进行离婚登记
  • 冷静期结束之后,必须双方共同去民政局领离婚证才能离婚
  • 你好,超过时间,建议再次预约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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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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