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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开始执行时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如果他失踪了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3-02-02 17:18: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执行人开始执行时失踪,如果没有找到可以承担执行义务的人,那么可以先申请法院执行中止。另外,如果申请执行人先前已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那么申请人执行人可以直接请求法院执行该财产。如果仍然不能偿还债务的,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如果有较大的损失赔偿,或者不太了解申请流程,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处理。
  •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法院可以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审判,并且进行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执行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被执行人长期失联,法院可以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审判。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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