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时间发生在2023年1.24日下午2-3点左右,当时是在十字路口,前方绿灯我左转避让不及与前方对向直行行驶的摩托车(摩托车载3人)相撞撞上我车右前方,(我的是小汽车) 并非我有意撞他。
当时由于激动害怕对方打我选择了逃跑,大概一个小时又报警去了交警大队登记备案,交警20
分钟后打电话叫我去医院看望伤者讲些好话交
付医疗费,给了6千块钱,(2千微信,一半现金没有录屏) 当时下午:1.24日 17:47分
出院是27日上午9-10点,只检查了一人,报告现实轻伤。
我们想跟对方伤者协商赔偿6千了事,对方狮子大开口3万我们肯定接受不了?目前我的这种情况最佳处理办法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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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以填补为原则,超出部分可以不予理会。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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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边之前怎么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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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让对方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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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