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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六条

婚姻家庭
2023-01-31 13:37: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咨询什么问题,是离婚还是结婚问题
  • 你好看到你咨询的问题,方便聊一下吗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是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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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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