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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做工程的,请了一个人帮忙跟进度,安排工人开工,安排工资发放的,后面发现数目不清楚,一直叫他给账目明细都是不清不楚的,后来就辞退他了。现在他说我们欠他5年工资,我们这5年来转账给他的金额高达200万,所以不存在拖欠他工资的问题,但是我们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呢

劳动纠纷
2023-01-28 23:26: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存在拖欠工资那就让对方走程序
  • 你好,你要举证证明你有发放过工资。
  • 你好,这个可以拿出证据来的。
    追问:我们的证据只是这5年来的转账记录,打印出来计算过高达200万,都是给他支付这几年的釆购款工人工资之类的,车油费,但是工资没有签名证明他拿了
  • 有相关证据可以收集并保存。
  • 法律分析:被拖欠工资后,期间员工有持续采取向老板追偿,或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帮助,或存在老板承诺付款等情形的,那么仲裁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并可以申请仲裁向老板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有合同没有,能说的详细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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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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