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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有冠心病发作呼120急诊住院,告诉医师有冠心病,急查心电图、心肌酶谱均有异常,应该是急性心肌梗死,当作急性胃炎延误三天死于冠心病。我们有作病历,中院判决证据不足,判决医方承担4o%责任,我们不服又告到高院受理了,想问我们应如何告首次医学会出假证据?

医疗纠纷
2023-03-11 11:59: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正常情况下,你先需要应对二审的情况,之后的责任可以另案起诉,具体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 可以找出造假证据的证明,在高院再审时当作证据使用,具体情况请电话或微信联系
  • 鉴定报告有没有?你是做了两次医疗事故鉴定是吗?
  • 对于假证据的 按照虚假诉讼处理
  •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
  • 法律分析:一般应该经过医疗鉴定,判断心梗是病人自身情况导致的,还是医生治疗不善导致的。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下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对该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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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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