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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商城的一层铺面,租金是¥78/平米。已经租了3年,今年是续租一年。因为非典过后商家多数退场,在今年4月的时候招不到商商城突然打出了¥50/平米的招租广告,几天后即有商家入场装修。而我们一层的商家也为了不导致恶性竞争联合而向商城递交了一份书面申请,要求协商减租到50。但商城在几个月没有答复的情况下突然通知八五折,我们觉的即使八五折也还是和50/平米的商家多交,而且论口岸地段都是相同的。所以再次向商城提出申请。但商城没有回复,昨天却突然发了一份律师函给我要我3日内交钱。 商城在我租房期间只管收钱,比如象铺面内中央空调清洗,房顶管道滴漏等事情视而不理。在非典期间还照常收我们的租金,没有减免 现在我该怎么办?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18 12:22:47编辑过][/color][/align]

房产纠纷
2004-07-20 00:29: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支持四楼意见。
  • 没人理啊
  • 我国《合同法》虽没有直接规定情事变更原则,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却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所谓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情事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根据上述原则,非典既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即不可抗力,因此你有权向法院请求变更合同,减少租金。
  • 你的问题是:在续签合同时,要求依据新的租金标准。如果合同还没有签定,我认为商场有权利拒绝续签,除非愿合同对续签有特别约定;如果已续签,而商场又降低租金,且是同等条件的铺位,那么续签的合同与其他铺位租赁合同比较,就违反公平原则,显示公正,就像孙律师所说,可要求撤消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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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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