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送人或寄养。法律规定,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所以如果女方实在是经济困难不能抚养子女的,应该经过孩子爸爸同意,由双方通过合法的送养手续将子女予以送养。如果孩子爸爸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女方也要在办理正式的送养手续后才可以单方送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