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男女已经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双方离婚后男方主张女方退还结婚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