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想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关于离婚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中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经达成协商一致达成。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其内容重新签订,但是必须是在双方均对重新签订表示同意时。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