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公证遗嘱的办理:
1、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申请
遗嘱公证应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凭证等);遗嘱书(草本)等。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之后制作公证书,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
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