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对超限超载的处罚方法如下:
1、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2、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3、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4、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5、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机动车超限
超载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