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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引起的火灾有多少损失足以判决?

交通事故
2023-01-04 16:11: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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