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拘留不服的处理方式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