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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田煜与遵义永鑫童装城(门面租出户)签定22#门面2002年7月15日-2006年9月27日租赁合同(此合同未提及是否可异在经营),与我嫂共同经营。由于规格扩大,我嫂涂虹在2005年10月与相邻浩鑫商贸城(门面租出户)签定2005年10月-2010年9月的租赁合同,且已开始经营。 2006年1月,永鑫童装城与其它租赁户提前8个月签定下一轮(2006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合同,在新签定的合同中注明:在苟家井市场(以上两在均属苟家井市场)内不得异地经营童装。 鉴于我户情况,永鑫童装城不再与我户续签租赁合同,若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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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5 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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