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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0月李群与陈英莲结婚,两人共同生育两子李甲和李乙。1999年陈英莲因病去世(其时陈英莲父母均已去世,李甲、李乙均已成年但尚未结婚)。2002年2月李群与邓燕结婚,邓燕有两女,长女邓丙21岁,小学教师。次女邓丁10岁,随李群夫妻生活。2010年10月1日,李群自书一份遗嘱,内容是他死后遗产10万元给邓燕。2012年5月4日,李甲因病死亡,其妻王红带着其子李晓、李东跟着李群夫妇共同生活。此时,李乙、邓丙、邓丁均在外地工作。2018年2月13日,李群在一份打印的遗嘱上签名,该遗嘱内容为他死后给李晓、李东各10万元遗产。2020年5月,李群去看望李乙,和李乙在一起意外事故中丧生,难以分辨死亡时间。此时李乙的妻子石英有六个月身孕。经查,李群分别于1997年8月、2008年10月购置A、B两栋房屋,各为240平方米,死亡时有存款100万元(经查,存折开户时间为2006年5月)。李群死后遗产分割前李戊(女)持一亲子鉴定证明,证实其是李群的私生女。 1、本案李群的继承人有哪些?遗产如何继承?说明理由(必须说明法律依据)。 2、2020年11月李戊的丈夫谢辉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准备与李戊离婚。经查,谢辉与李戊在2015年9月1日登记结婚。李戊在2014年10月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商品房,首付30万,每月偿还按揭贷款4000元。问:谢辉可以主张分割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同意协商离婚,而且准备在2021年元旦以后再办理离婚手续,谢辉、李戊应该履行什么手续?

继承
2022-12-26 16: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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