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存在的问题有利用民间借贷的名义掩盖非法目的,出现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影响程序正义等。民间借贷是指
自然人、
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